應測試建筑結構工程的質量
2019-09-06 17:26:11
tongfengjiance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測試建筑結構工程的質量:
1結構安全所涉及的試塊,試件和相關材料數量不足;
2施工質量抽樣檢驗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
3對建筑質量存在疑問或爭議,需要通過試驗進一步分析結構的可靠性;
4在發生工程事故時,分析事故原因和對結構可靠性的影響。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涉及結構缺陷的項目進行測試,如現有建筑結構的缺陷和損壞,結構構件承載力,結構變形等。
1房屋檢測建筑結構安全評估;
2建筑結構的地震識別;
3大修前的可靠性評估;
4建筑物在使用,改建,增建或擴建前的標識;
5確定用于設計壽命的建筑結構;
6識別受災害,環境侵蝕等影響的建筑物;
7對現有建筑結構的質量存在疑問或爭議。
對建筑結構的檢查應提供真實,可靠和有效的試驗數據和試驗結論,以評估建筑結構工程的質量或確定建筑物的結構性能。
建筑結構的檢查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和建筑結構工程的質量評估或現有建筑結構性能的識別來確定測試項目和測試計劃。
建議對關鍵和大型公共建筑進行結構動態測試和房屋檢測結構安全監測。